(1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民政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海洋渔业、林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结合区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规定,并组织实施ã€?BR>(2)主管民族宗教、社会救济救灾、城镇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、收养登记管理、社团管理、婚姻登记、殡葬管理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。做好全区的双拥优抚工作组织、指导全区老龄工作。负责办理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。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工作ã€?BR>(3)负责区内教育事业总体规划,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、幼儿教育等工作,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。负责全区各校(园)的招生、学籍、中考、高考管理工作ã€?BR>(4)负责区内文化市场、社会文化的管理工作ã€?BR>(5)负责体育事业管理工作ã€?BR>(6)负责协调区内公共卫生、疾病预防、医疗急救、妇幼保健、健康教育、卫生监督工作,以及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监管ã€?BR>(7)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。组织开展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。办理区内职工、居民生育、独子证工作ã€?/P>